一、遴选职位岗位1:遴选1人,从事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公文写作等工作岗位2:遴选1人,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及相关工作岗位3:遴选3人,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公务员管理等工作岗位4:遴选1人
一、遴选职位
岗位1:遴选1人,从事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公文写作等工作
岗位2:遴选1人,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及相关工作
岗位3:遴选3人,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险政策研究,公务员管理等工作
岗位4:遴选1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和范围
(一)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及年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岗位1要求汉语言专业;岗位2要求法学(民商法、宪法及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方向)专业;岗位3要求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专业;岗位4要求行政管理专业。年龄要求为1983年9月1日后出生(岗位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2、副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经历。
(二)遴选人员范围
全省乡镇(街道)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选调生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联系人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