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加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以上者,就学期限须满2年或2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一、适用人员1、在新加坡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学位,在新连续就读时间一年以上并完成学业者。(获得更多新加坡留...
办理新加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机构就学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以上者,就学期限须满2年或2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
一、适用人员
1、在新加坡正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攻读学位,在新连续就读时间一年以上并完成学业者。(获得更多新加坡留学咨询请咨询天道免费在线咨询顾问)
2、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在新加坡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术研修、学术访问,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完成任务者。
注:1、不适用于自费赴国(境)外学习语言的语言生、短期培训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及商业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2、留学新加坡后未在使馆报到的留学人员,需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二、须提供材料
1、国家公派/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本校导师签发的完成学业证明信);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
2、在政府学校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可携带以下材料来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通过论文评审和答辩但尚未拿到学位,可由学校出具证明。
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③回国机票(或订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