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决定》精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培养干部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北京师范大学自2006年起,在总后勤部政治部驻北师大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决定》精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培养干部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北京师范大学自2006年起,在总后勤部政治部驻北师大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助下,定向招收、培养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国防生)。国防生本科学制为四年。
报考条件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指标: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四肢匀称,功能无异常,动作协调;无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无影响军容的皮肤病,无传染性疾病和性病;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无红绿色弱、色盲。
享受待遇
1.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部队提供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的国防奖学金,还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2.国防生毕业后,按计划分配到部队的专业技术干部或军官岗位工作。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
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类别/数量/省市合计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专业
代码专业
名称培养
目标科类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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