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雅思 / 跨国婚姻的血泪史(跨国婚姻的亲身经历)

跨国婚姻的血泪史(跨国婚姻的亲身经历)

 2024-03-27 04:18:50  阅读 560

摘要:

2012年05月11日,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报道.为了圆自己的“出国梦”,2005年,来自东北的于大姐嫁给了一个韩国男子。其实,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彼此也不了解,但为了出国,于大姐草草登记结婚。杭州《现代金报》报道,如今已过去7...

2012年05月11日,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报道.

为了圆自己的“出国梦”,2005年,来自东北的于大姐嫁给了一个韩国男子。其实,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彼此也不了解,但为了出国,于大姐草草登记结婚。

跨国婚姻的血泪史(跨国婚姻的亲身经历)

杭州《现代金报》报道,如今已过去7年,出国没出成,离婚却成了大难题。近日,宁波江东法院正通过浙江省高院,委托韩国的司法机构进行文书送达,帮助于大姐结束这段短暂的异国婚姻。

跨国婚姻结婚容易离婚难

于大姐40多岁,几年前,她听说去韩国工作收入高很多,就对出国上了心。

为方便拿到签证及在韩国的永久居留权,2005年,于大姐和并不认识的韩国籍男子李先生在吉林登记结婚。婚后,于大姐并未如愿拿到签证,也一直没去韩国,李先生也一直在韩国居住,双方从未一起生活过。

由于去韩国工作一事未能如愿,于大姐索性放弃了出国的想法,近几年,她来到宁波。

两人婚姻从一开始就名存实亡,但总这样挂名已婚身份也不是个办法,对自己再婚也会造成影响,于是,于大姐向法院起诉要求和李先生离婚。

去法院咨询了一下,于大姐这才知道,自己想离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现在压根就找不到李先生本人,法院无法将相关文书送达,而之后,还有一系列的麻烦事等着她去处理。

正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要将传票送达到双方当事人,这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来说不是难事,但对涉外离婚案件来说就没这么简单。法院要通过外交途径将法律文书送达国外的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容易弄丢,有些国家还拒绝签收;起诉离婚的国内方在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时,也需要将护照、结婚证、委托书等交给律师,并相继在国内和国外办理公证认证。当事人收到文书后,还将由法院进行缺席审判。不仅如此,涉外离婚所花费的费用也特别高。

另外,在向外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只要外文拼写中稍有差错,送达的法律文件就要全部被退回。还有,因被告人不在原址居住而导致无法送达的情况,也很常见。

于大姐有点懵了,可婚还得离,没办法,她只能一步一步走程序。

接下来,因为两国的“路途遥远”和法律文书的层层转交,于大姐有可能要进行漫长的等待过程。江东法院的法官说,涉外离婚案件办案周期往往要比一般的离婚案件长很多,半年以上并不稀奇,一年两年内还没办下来的非常普遍。

法学专家:“盲婚”是涉外婚姻失败主因

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走进来,也有更多的人走出去,工作和文化交流的机会增多,促成了异国婚姻的结合。

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朱亚芬在解释涉外离婚原因时表示,中国人讲究门当户对,而对跨国婚姻来说,因为缺乏共同的文化背景,导致在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差异正是横在夫妻间的“一道坎”,双方必须想办法跨越,一旦不能逾越,必将导致婚姻的失败。

另外,像于大姐这种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两地,长年不通音讯的现象在涉外婚姻中屡见不鲜,遇到这种情况,再牢固的婚姻也难以面对长期两地分居生活,只能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也有的人只是把婚姻当作筹码,婚姻夹杂功利性,一旦目的不成,将会使得原本感情基础薄弱的婚姻不堪一击。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规定,双方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本国法律的,均为有效,而离婚的条件和效力,则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跨国婚与恋:为出国草率结婚愿望未成却陷入离婚难-华人-欧洲新闻》本文来源:(出国留学liuxue86.com)

Copyright © 2002-2024 416留学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


ICP证: 渝ICP备2023003199号-26